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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
3月8日

电影《24城记》

昨天和老公看了贾樟柯的电影《24城记》。
早就知道,《24城记》3月6号在济南上映,一直等着看,实际上一心想看一部美丽的电影,——《24城记》是美丽的名字,不是么。
可是看了这部电影,才发现,要想看一部美丽的电影,就别看它了;要想欣赏动人的电影音乐,也别看它了;想看幽默的对话和情节,更别去了……总之,要一心想要享受或者娱乐一下的话,最好别选《24城记》了。
我们到电影院时刚好是两场放映之间,于是我们买上票,先去超市购物,回来时还是有些早,前场刚散,等在放映厅门口,看到没几个人出来,而且,等在门口的,也只有我们两人,老公预言:这场将只为我俩放映。还好,另有两人,单独的一男一女,这场,观众就四人。
放映开始了,连通常的广告都没有,直接开始放电影。好没意思的画面啊,灰蒙蒙的颜色、工厂大门、厂房、车间、穿着制服的工人们、开大会、食堂……而且,镜头单调得很,比如一个人在那说话,人就占了大半个画面,说阿说阿,画外很寂静,偶尔有杂音,也是外面说话的噪音,——这样的单调场景能持续上5、6、7分钟,你除了看着听着这个人说话,注意力集中在他/她说的内容上,没有别的。可是我们需要更有吸引力的视觉听觉效果啊,电影也是可以这样拍的么?!
还是来简单说一下电影的情节吧,一个老牌的军工厂,60年代由东北迁到了成都,这个工厂里的人们,随着这个工厂的发展变迁(从开始的庞大强壮、渐渐衰落,后来又由市里迁往市外),情节以采访的形式,在一个个员工以及员工的后代的叙述中进行,叙事者年龄从老到小,讲述的是随着工厂的变迁,各自不同的生活经历和命运,讲述很感人,也很普通,观众听的时候,会感到他们就像我们生活里的人们一样,酸甜苦辣,有幸运也有不幸。
这些叙述者有的是演员、有的不是,演员有吕丽萍、陈冲、陈建斌、赵涛,还有个小伙子明显是演员,可是名字我不知道。
总之这部电影,它给我的感受是很奇特的,画面不美、音乐不美、情节也不丰富,也没有赋予演员以充分的表演空间——画面这么单调,除了说话,没有可以让演员借助的工具啊(若不是好演员,可让它给毁了!)可是我们耐着性子从头看到尾了,这样一个故事,不,它不是一个故事,只能说是一个叙事,我们看过了,明白了,会记住,以后也会想起,我相信,以后会想起,也许是因为这种命运题材的吧,会嵌进记忆里,还因为,它是这样一部奇特的电影。
还有电影名字为什么叫《24城记》啊?影片最后才展示,“24城”是工厂搬走后,在厂址上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名称,那么《24城记》也就是这个“24城”形成的记述了。影片中有一句引述(诗人万夏):仅你消失的一面,已经足以让我荣耀一生。感觉是与影片贴题的,使人有感触!
电影散场时,走出去的是三个人,有一个,没有坚持到看完。
 
7月9日

温妮回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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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特别喜欢看侦探、悬疑类的故事。最近在看的这本《小姐不见了》(The lady Vanishes),就属于“行进间交通工具上的消失”题材的悬疑故事。作者的名字叫做,埃塞尔.莉娜.怀特,英国作家。

  这一次,不是循着作家的大名来看这个故事的,其实我最喜爱的侦探故事是“推理故事女王”阿加莎.克里斯蒂的作品,从小到大,把阿婆的作品几乎全看遍了(只要是在中国出版的)。也许是“曾经沧海”的心理,别的侦探故事作家的作品,看了总觉得不够“带劲儿”,大概是对阿婆作品的结构和套路产生依赖心理了,呵呵

  而这部《小姐不见了》让我十分喜欢,故事结构严谨清晰,语言精练诙谐,是英国女作家一贯的大方风格。书中有一个章节,描述老小姐温妮的父母等待她回家情景,很亲切、很温馨,跟悬疑的主题没有直接关系,却是很耐读的那种。我愿意在这里推荐给大家,书里这一节叫做“惊喜”,我给它改了个名:

温妮回家

  如果弗洛依太太知道有人竟然怀疑她女儿的存在的话,她一定会勃然大怒的。
  当艾莉斯正感叹着那令人愉快的精灵已经逐渐消失时,弗洛依太太正在偏远乡下的家庭画室里招待她的朋友们。
  那是一间有着镶金式玻璃窗的小房间,窗外攀挂着爬藤植物,使房间看起来有点儿阴暗;尽管地毯已经老旧,毕竟还是一个令人觉得温馨的地方,里面摆设了一些旧椅子,搭配着家用藤制器具,还有一个漂亮的红漆柜子,它的颜色和褪色的印花棉布很不相称。
  一盆盆由弗洛依太太亲手栽植的、盛开的金黄色菊花刚好挡住空空的铁铸壁灯,访客们可能希望能生个炉火,因为空气中有着些微的寒意——因为乡下老房子是关系。可是,透过绿意的帘子,还是可以看得到阳光照在外面的花圃上。虽然偶有电灯在快车工闪耀着,但日远的北方流连着。
  弗洛依太太的身材矮矮胖胖的,头发灰白,平常,她就是生气盎然有神,今天,她更觉得分外充满活力,因为想到女儿就在回家的路上了。
  那张风景明信片被立起来放着,就摆在大理石壁灯架上,倚靠着大型展示钟。明信片上的背景是色彩自然的山峦,有绿色的草地和白色的山顶,衬托着亮丽的蓝天,弗洛依小姐在天空中以圆形、端正的笔迹写着:星期五晚上回家,太棒了,不是吗?
  弗洛依太太把明信片拿给客人们看。
  “对我女儿来讲,每一件事都是‘太棒了’,”她洋溢着骄傲地说,“以前,曾经有一段时间,她总是说:‘太妙了。’”
  其中有一位客人看着那一行印在明信片底部的字体,很不好意思地放弃了想要念出来的打算。
  “她在那儿吗?”她指着那一行字问道。
  “是啊!”
  弗洛依太太快速又起劲地念着那个地名,想要加深她们的印象,其实她只是用本地发音来念。但是,他们的女儿回来后,就会告诉他们正确的发音;等他们试着模仿她那音调时,她会趁机考考他们的语言能力。
  到那时候,这个房间里一定会充满了笑声,变得更热闹、更温馨。
  “我女儿是一位了不起的旅行家。”弗洛依太太继续说,“这一张是她最近的照片,是在布达佩斯照的。”
  这张照片不是很清楚,但是很昂贵。只有在下半离露出了一张小小模糊的面孔,那顶帽子却照得很清楚。
  “她的眼睛被帽子遮住了,看起来很有都市女郎的气息。”弗洛依太太补充说,“这一张是在俄国照的……这一张是在马德里,在她生日的时候……这是她在雅典的时候。”
  她所收藏的照片,主要都是弗洛依小姐在各地方的纪念照,而且弗洛伊太太还对照相簿衬纸上的印花很骄傲。她暗暗讨厌那位中年的客人,她,据她想,一点儿也不喜欢她的女儿。
  她伸手去拿那一张在架子上裱着银框的褪色照片,结束一场照片巡礼,那是在伊夫拉库姆照的,里面是一位年轻的女孩子,有着细细的颈子和微笑的脸庞,被围绕在浓密的鬈发下。
  “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,”她说,“这才是真正的温妮。”
  这就是那位曾在主日学校教书的女孩子,她总对教会委员们格格地笑着,而且还曾拒绝了父亲的助理牧师们的求婚;而如今她展开冒险的翅膀,正在外面的世界振翅翱翔。
  弗洛依太太再看看时钟,她试着想像温妮正乘坐在大型、贯穿欧洲大陆的特快车中,傲然行走于欧洲的版图上。可怜的女孩子,她还得在火车上忍耐两个夜晚。但她总是发誓说她爱极了这种体验;而且,她也很清楚,一位有家想要过得舒服一点的话,就该知道各种变通之道。
  虽然弗洛依太太是一位很好客的主人,可是她开始怀疑,这些客人到底什么时候才会离开,因为她们上用过了她热忱款待的丰盛茶点,其中还有黑莓派。而且有一位客人还弄脏了她最好的一块餐桌布,虽然这位客人颇有罪恶感地把碟子推过去遮住,但弗洛依太太还是看到了;她知道,不早点用盐来搓揉这块污渍,就很难把污渍清除掉。她发现,想要一直做个近视的女主人还真是困难。
  况且,她还想独自一人看着时钟,暗自感受着温妮每一分钟都离家愈近了的欣喜。
  虽然她手很痒,很想要去清洗餐桌布上的污渍,但在她送访客到大门口以后,并没有立刻回到屋子里。在她面前的是每天清晨她都会在这儿捡拾洋菇的田园,它现在是一片碧绿色;太阳渐渐沉下去,榆树黑色的影子也被拉长了。
  真的是有点儿抑郁和孤单,所以她想到了她的丈夫。
  “希望泰欧现在就回家来。”
  显然他是听到了她的希望,因为他突然间出现在远方草地的尽头——他那高瘦的黑色身影穿越过草皮,好像在跟榆树的树影比赛一样。
  有一只狗绕着他蹦蹦跳跳,它看来有点儿像是古老的英国牧羊犬,但原始的线条已经消失了,而且也不被算进系谱中。时值炎季,它那浓密的毛已经被修剪过了,把它变成了迪士尼卡通人物。
  查克在这个家庭里专门负责通报和迎接,它发现矮小胖胖的女主人出现在花园大门边了,就抄捷径向她跑过去,而且绕着她打转,兴奋地直对她吠着,意思是告诉她主人回来了。
  在田园这头完成了任务之后,它又跑去向弗洛伊先生报告令人高兴的好消息,说家里的女主人正在等待着他。当它逐渐把他们拉近的时候,两位主人都对它夸张的雀跃大笑不已。
  “可怜的家伙,能够剪掉身上那些浓密的毛,一定是解脱不少。”弗洛依先生说,“现在它一定觉得很凉爽,也很轻松。”
  “它可能正想像自己是个神仙呢!”他的妻子又补充说,“看它乐飘飘的,像枝蓟冠毛似的。”
  “可爱的老傻瓜……温妮一定会乐得开口大笑。”
  “可不是吗?”
  想像中,他们两人都听到了一位快乐女孩的响亮笑声。
  “而且,她也会为她的房间而快乐得发抖。”弗洛伊太太又继续说,“泰欧,我得诚实招认,你不在的时候,地毯送来  了……我毕竟只是个平凡的人。”
  “你是说,你已经打开了?”他问,“好吧!亲爱的,谁叫我和查克一起离家,没有在家里帮助你招待客人。”
  “上楼来看看,它就像一块鲜绿色的青苔。”
  他们刚买了一块崭新的地毯布置温妮的房间,好在她回来的时候,令她惊喜一番。这暴露了他们拮据的经济情况,因为收入固定,所以任何额外的开销都表示他们得缩减每星期的预算。
  于是他删减了烟草的开销,她也放弃了原本就很少去看的电影。现在,四十天过去了,那些享乐想想也只不过是些灰烬和电影票根而已。
  但地毯却可以保存下来——那是一块绿色的艺术方块
  他们来到了卧室,弗洛依太太以骄傲满足的眼光观察着她的先生。那是一间典型的女学生房间,有着淡黄色粉刷的墙壁,格雷乌兹美女的黑色印刷照,她们有着清澈的大眼睛,用深色橡木框裱起来。现代化的东西则有康拉德和罗伯特·蒙哥马利的照片,还有学校的团体照和温妮的曲棍球球杆。
褪色的黄玫瑰花苞印花棉布窗帘和床单都已经清洗过和烫过了,在洗手台上还放了一块绿色的肥皂,两根从来也没有点过的蜡烛也插在玻璃烛台上,就放在洗手台的镜子前。
  “我们已经布置得非常完美了。”弗洛依先生说。
  “是啊,但还没有完成呢!”弗洛依太太指着那一张窄窄的橡木床,床头和下面堆放着一些热水瓶。“在床上还没有人睡以前,是不会完成的。”她说,“我简直不敢相信,有两个晚上,我可以溜进来亲她,跟她说晚安。”
  “只能第一个晚上而已。”弗洛依先生建议他说,“你要记得,我们的女儿是位很现代化的女孩子,她们这一带的人都避免太多愁善感。”
  “我知道,温妮是个彻头彻尾的现代女性,”他的妻子同意说,“那就是为什么她能够跟每一个人——不论身份高低——都相处融洽的原因。你可以相信这一点,即使是在旅途中。此刻她一定已经结交了一些对她有益的朋友,他们会在危急的时候帮她忙。希望她能够认识火车上所有最好的人,我是说最好的喔……不知道她此刻在哪?”
弗洛依太太真的是毫不知情。
  ……

  (下面来自最后一个章节)
  不久后,在那栋小巧灰色的石屋子里,他们收到了一封电报,弗洛依先生和太太一起读着电文。而且,稍后,他们还轮流偷偷地念给查克听:“八点十分到家,兴奋的温妮。”
  那天傍晚,弗洛依太太站在温妮卧室的窗边,虽然她没到火车站,但还是可以从树丛的缝隙中瞥见琥珀色的讯号灯。
  为了女儿的归来,每件事情都已准备就绪,餐桌在餐厅里已经摆设好了,而且还装饰了盛着牡丹花和深红色花朵的花瓶。热水瓶已经从床上移走,走廊上不常使用的灯也点亮了,前门也已经打开准备迎接她,所以有一道亮光映照在花园生苔的小径上。
  晚餐在烤箱里保温着,弗洛依太太总会在温妮返家的第一顿餐点里准备烤香肠和马铃薯泥,因为她误以为那是温妮最喜欢吃的菜,其实那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了,但温妮从来也不想去点醒她。
  窗外一片黑暗和寂静,只有冷冷的星光,凛冽的空气中充满了秋天的香气。然后,突然间,远方火车的尖叫声划破了这份寂静。
  循着车站旁榆树叶问抖动的红色光晕,弗洛伊太太可以追踪到火车的到来,听到引擎的喘气声和看到冒出来的烟雾,她知道火车停下来了。
  火车又启动了起来,她猜想火车是离去了。不知道它是否带回了温妮?也许她在伦敦错过了接班车。她看不到也听不到,因为她已有点耳背,而且视力也衰退了。
  周遭的黑暗令她有挫败感,她搞不清楚真实与虚幻。有一些影子在黑暗中晃动,她的心因为欢喜而猛烈地跳动,这才发现那是一些树木的影子,她只是徒然地捕捉到它们刚发出来的声音——然后是她先生低沉的声调和一个女孩子高亢的说话声。

  她紧张地屏住呼吸,远方某处有只狗正吠着,疯狂激动地吠着。然后,那只毛茸茸的大笨狗,经过敞开的大门,跑上光亮的小径——雀跃得像是只过度发育的小狗,高兴得绕圈子,对着自己的影子跳跃,身体在浮躁、匆忙中起落。
  它跑在最前面充当先锋,为的是要告诉她,年轻的女主人已经到家了。

7月2日

家庭主妇在美国回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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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在看一本书,《美国是如何培养精英的》,作者薛涌,副标题薛涌美国政治笔记。书中关于美国政治和教育,尤其是关于教育的大量记述和观点,都是以前未接触过的,所以读后收获颇多、感触颇多。我认为这些信息,对我们培养和教育后代是有很大帮助的,愿拿来和朋友们共享。(另一篇美国是如何培养精英的也是此书中的一篇)

 

家庭主妇在美国回潮

 

  最近美国人口统计局公布了一个颇为惊人的数据:在受过大学教育的妇女中,黑人和亚裔都比白人挣得多。亚裔大学毕业的妇女平均每年挣43656美元,黑人41066美元,白人仅37761美元。全美的平均水平是38447美元。

  受大学教育的人享受着高就业率,属于中产阶级。亚裔比白人挣得多,也许还容易理解,因为亚裔受的教育好。黑人长期以来处于教育劣势,如何会比白人挣得高?人们百思不解。有人说,这主要是因为黑人因为经济所迫,同时干几个工作。但这一解说,并没有统计数据作为支持。

  事实上,这些数据,表明了美国社会的一个新转型的开始。从1960年代开始,美国的女权运动如火如荼,妇女纷纷出来工作,要与男人平等。在这场运动中打先锋的,是白人妇女。如今,白人妇女再开风气之先,开始重新回到家庭妇女的位置上。与几十年前不同的是,当时的家庭妇女属于文化不高的一族,如今的家庭妇女,则是文化优越的阶层,文化低的反而当不起。由于许多白人妇女回到家中,自己没有收入,自然把白人妇女的平均工拉下来。

  现在的美国,双职工的家庭过得一般都颇为辛苦。有钱人家,则可以让当妻子的专理家务:受高等教育的白人妇女挣得少,主要是她们的配偶挣得多,不需要她们再出去挣钱。这一点,可以从如下的统计数据看出来。

  在受过高等教育的美国男性中,白人平均年收人为66390美元,亚裔为52508美元,黑人则仅为45635美元。这样,一对受过高等教育的白人夫妻,平均收入为104151美元;一对亚裔夫妇则为96164美元;一对黑人夫妇仅挣86701美元。白人明显高出一头。我们还必须注意到,白人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远远高于黑人。在现实生活中,许多白人夫妇都受了高等教育。但这种情况在黑人中很少。所以两个种族家庭收入的实际差距,比上面的数据显示得要大得多。

  不错,黑人妇女中有许多失业领救济的,但在受过高等教育的黑人女性中,这种人非常少。与此相对,没有上过大学的白人女性,一般还都有工作,但许多受了良好教育的白人妇女,是家庭主妇。

  那么,她们为什么受了那么好的教育后要回到家里呢?她们回家,不是回到厨房,而是给自己的孩子当家庭教师,高学历完全派得上用场。笔者的孩子上的学校,班上几个最出色的孩子,母亲都是家庭主妇,不仅回家相夫教子,而且一天到晚跑到学校打义工,守在自己孩子的班里不走。不久前碰到一个白人单身母亲,她一口气领养了3个中国女婴,住在附近一个学区好、房子贵的镇。她守着那么好的学区,竟放着公立学校不上,把孩子送到私立学校,一个孩子一年缴2万多美金的学费。但是这么投资,孩子在私立学校还是竞争不过人家。据她讲,那个学校,90%的孩子的母亲是家庭主妇,专职于孩子的教育。她则要工作,同时拉扯3个孩子,怎么能够和人家比? 在美国,一般穷人找学区不好的便宜房子住,只能送孩子去差的公立学校。富裕的中产阶级住得起好学区的贵房子,孩子上好的公立学校。只有最富的才放着富人区的公立学校不上,送孩子进私立学校。在笔者孩子的学校中,母亲是家庭主妇的还是绝对少数。但在那个奇贵的私立学校,大部分当妈的全是家庭主妇。看来,家庭主妇和私立学校一样,已经快成为一流社会的标志了。

  那么,白人妇女这样的战略是否合乎理性呢?笔者以为这不仅合乎理性,而且是一个长远的经济战略。一般在这种家庭中,男人挣六位数的年薪,当妻子的出去工作挣那点钱,就显得意义不大。况且,妇女在家,使男人免了后顾之忧,事业进展迅速,而且可以不受妻子工作地点的制约,哪里有高薪工作就去哪里。但更重要的是,目前美国中产阶级下一代的教育竞争太激烈,即使一个受了良好教育的母亲全职呆在家中,也得全力以赴地教子,不会感到闲得无聊。而这最终会保证他们的下一代在竞争中先声夺人,回报远远大于付出。

 

(作者简介: 薛涌,1961年生,1983年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,先后就职于北京晚报社,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。1994年赴美,1997年获耶鲁大学东亚研究硕士学位,1999年至2000年在日本进修,现为耶鲁大学历史系博士候选人、波士顿萨福克大学(Suffolk University)历史系助理教授。
6月20日

家庭聚餐益处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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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一家人聚在一起共进晚餐,是美国文化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。从事青少年研究的专家们都高度强调家庭晚餐的价值。

    研究表明,一个家庭共进晚餐的频率越高,孩子们日后抽烟、酗酒、吸毒、患忧郁症、自杀及不良饮食习惯的发生概率就会越小;同时,他们在课业上的表现会更好,首次性交的年龄也会推后。新泽西州立大学人类学家福克斯教授认为,家庭晚餐实际上是对孩子进行启蒙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。

    研究的另一个发现是,随着孩子年龄增长,他们同家人聚餐的频率也越少。大部分12岁的孩子每周可以同家人聚餐七次,而在17岁孩子中,仅有四分之一可以做到这一点。研究还发现,受教育较少的父母,往往同孩子聚餐更频繁。而经常同家人聚餐的孩子学也获得A和B以上成绩的比例,要比那些每周聚餐不足两次的家庭的孩子高40%。

    移民家庭的孩子参加家庭聚餐的频率更高。拉美裔家庭的子女每周至少同家人聚餐六次,这一数字在黑人家庭中是40%,白人家庭中是39%。

    至于为何家庭聚餐可以增进孩子表现的原因,目前还不确定。研究人员猜测,同家人更多的聚餐,意味着孩子可能受到更多的监督,因此出轨的机会减少。那些将晚餐视为重要事情的家庭,也倾向于在阅读方面付出更多的时间。

《时代》周刊2006年6月4日

6月4日

六年级小学生的阅读练习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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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篇是我家天天的阅读练习,小学六年级学生,阅读题可是很有深度的:

    峨眉山下,伏虎寺旁,有一种蝴蝶,比最美丽的蝴蝶可能还要美丽些,是峨眉上最珍贵的特产之一。

    当它阖起两张翅膀的时候,像生长在树枝上的一张干枯了的树叶。谁也不会注意它,谁也不会瞧它一眼。

    它收敛了它的花纹、图案,隐藏了它的粉墨、彩色,逸出了繁华的花丛,停止了它翱翔的姿态,变成了一张憔悴的,干枯了的,甚至( )枯黄的,()枯槁的,如同死灰颜色的枯叶。

    它这样伪装,是为了保护自己。()它还是逃不脱被捕捉的命运。不仅因为它的美丽,更()它那用来孢藏它的美丽的枯槁和憔悴。

    它以为它这样做可以保护自己,殊不知它这样做更叫人去搜捕它。有一种生物比它还聪明,这种生物的特技之一是装假作伪,()装假作伪这种行径是瞒不过这种生物——人的。

    人把它捕捉,将它制成标本,作为一种商品去出售,价钱越来越高。最后几乎把它捕捉的再也没有了。这一生物品种快要绝种了。

    到这时候,国家才下令禁止捕捉枯叶蝴蝶。但是,已经来不及了。国家的禁止更增加了它的身价。枯叶蝴蝶真是因此而要绝对地绝灭了。

    我们既然有一对美丽的和真理的翅膀,我们永远也不愿意阖上它们。为什么要装模作样,化为一只枯叶蝴蝶,最后也还是被售,反而不如那翅膀两面都光彩夺目的蝴蝶到处飞翔,被捕捉而又生生不息。

    我要我的翅膀两面都光彩夺目。我愿这自然界的一切都显出它们的真相。

要求:

  1. 给短文加一个合适的题目。
  2. 把括号里添上恰当的词语。
  3. (太长省略)
  4. 这篇文章赞扬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。

做这个阅读题,天天遇到了困难,他说,我简直看不懂。我拿过来也看了两遍,的确有深度,就是大人,恐怕也要反复咀嚼才能品出它的真谛。而孩子的思维的复杂性和逻辑性是有限的,尤其是上下文联系的本领,一般是看到文章后面,对前面说的就模糊了。所以,段落和意义复杂的文章,他们看起来就吃力,不是完全看不懂,是里面意境迂回,看得脑子乱了套,再加上一些形容和暗喻的手法,简直就更不知所云了。

天天的阅读本来就是弱项,(我想这与他一直迷画画有关)。这篇文章,我们讨论了近一个半小时,我弄明白了,他也有些明白。最后加一个合适的题目,天天说,“珍贵的枯叶蝴蝶”,我一听,嗯,还是没怎么明白,再次提醒他注意文章的最后两段,看看文章的落脚点在哪儿,并把“真理”啦、“装模作样”啦,这样的词给他画出来,耐心启发+期待的眼神,(其实耐心真耗得差不多了,就差没说出题目来了)。最后天天终于小声地说“真理和伪装怎么样?”,我松了口气,表示赞同,他也松了口气,说,“我怕你又说‘再想想’”!

我看他最后加的题目是——枯叶蝴蝶的真理和伪装

5月28日

赵树理:《三里湾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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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前几天中央一台在播连续剧《赵树理》,李雪健主演,没赶上看全,只看了不到三集,重播时争取看全。
    我是喜欢李雪健这个演员的,从电视剧《渴望》开始,塑造的角色个个都是精品,他是演员里的艺术家。他演的赵树理仍是很有魅力,只是感觉上有一点“苦”——可能是受之前他出演的《搭错车》的影响,再者后面几集描写赵树理文革期间受迫害,亦是苦不堪言!
    文革时期是黑暗的年代,几乎让中国万劫不复,这样说是不是言过了?然而文革过了几十年,其影响仍然深重,还要靠几代人的努力才能挽救颠覆的理想?
    不提文革,我宁愿重温五十年代的纯情。虽然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,但是我喜欢作家笔下、影视剧里的五十至六十年代初,新国家、新社会、新的理想,朝气蓬勃的人们,真是火红的年代。那个时代的作品,无论是写城市还是农村,都洋溢着和谐和正气。
    还说赵树理,翻出书架上的《三里湾》读,真好,一看就放不下了,COPY豆瓣上的简介:
    长篇小说,成于1955年。是我国第一部反映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优秀作品。华北解放区模范村三里湾在进行着如火如茶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,秋收、整党、扩社 、开渠……合作化运动给农村带来新气象,但由此也引发了有关于两条道路、两种思想、两种生活方式的种种矛盾,三里湾在发生着巨变。
    小说的情节很丰富,几乎没有作家自己的分析和评判——全在情节中,人物对话,家长里短,故事结构呈复杂缜密的“网”状,很见作家功力。
    阅读中总感觉情节是熟悉的,原来老电影《花好月圆》正是从这本书改编来的,怪不得看着这么亲切
    乡村故事,人物关系是很重要且有意思的,亲连着亲、根连着根,以后再读时编个人物图谱,一定很有趣。
5月23日

小猫宝宝渐渐长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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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咪咪又将小猫挪窝了。那天傍晚,我们仨正在客厅里看电视,只见咪咪叼着一只小猫急匆匆穿过客厅去小北屋,边跑边“呜呜”地哼着,我们很惊奇,坐在那里看着,不敢言声。咪咪这样往返了三次,把小猫们都运到北屋,咦,又一趟颠颠地跑回南阳台,然后空手跑回北屋,我小声对老徐和天天说,咪咪大概是不识数吧?
  北屋有个衣橱,里面挂了些我的衣服,咪咪不知什么时候侦查了那里的地形,大概觉得这些衣服像幕布一样,一层又一层,隐蔽性较好,比较安全,就当了它们母子的隐居地点;况且衣裙的面料以纯棉、丝绸为主,躺一躺靠一靠的,比那大柜子后面的瓷砖地儿可舒服多啦。(此乃以妇人之心度猫咪之腹也,究竟人家怎么想,谁知道呢。)不过,有照片为证,小猫躺在我的真丝衬衣上,那个舒坦!

 

 

5月16日

刻骨的乡愁——李自健乡土油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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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这组油画,很动人,也很喜欢。

 

李自健,旅美华人画家,创作了《南京大屠杀——屠、生、佛》和《红棉袄》系列等著名画作。
“在美国的土地上回看中国,回想过去,深深体会到是湖湘文化影响了我。家乡古朴典雅的建筑、淳朴的民俗民风都是我平素写生的参照;邻家的老爷爷、老太太,优美的少女、顽皮的孩童都是我创作的灵感。《乡土》、《家书》等系列作品中都有家乡的影子、故乡的情感。” —— 李自健
5月14日

母亲节的礼物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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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母亲节,一大早就收到了天天的贺卡,高兴!
PS, 图一贺卡上部的小画也是天天画的。有一天,天天在床上看书,看他翘着腿儿的样子很有趣,想画下来,可画不出,天天说,我来,三两下就搞定了。呵呵,这么笨的妈怎么有这么聪明的孩子呢?(这话是我老妈“夸奖”我的 ,呵呵)
5月7日

这首《糖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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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喜欢王筝的歌时间不短了,开始的时候就是听她的《春风》和这首《糖纸》。其实对她所知甚少,只知她是小柯旗下的歌手,小柯给她写歌,她自己也会写歌,好像是学美声唱法出身的。只是喜欢她的歌声,纯净、有美感、不做作,不是特有激情的那种,但听起来让人有感受,也有激情。
  今天在网上随便浏览,看周笔畅的讯息,挺喜欢这孩子的,也是单纯、执著于歌唱的人。沿着一个个链接点过去,听到了王筝为周笔畅写的《天鹅》,还有她(王筝)近期别的歌,风格一如从前,纯美、动听。
  于是再听她的《糖纸》。喜欢这首歌,它制作得精致,词、曲、配器、演唱,和得很好。我听到了阳光和风,晶莹、和暖、怡人,歌曲是轻盈自由的风格,让人平静和愉悦。

糖纸

我随风飞舞,在空中飘着舞,你微笑着抛开我,我并不在乎。

轻轻的旋转,飘离了你视线,飞过人们的身边,像只蝴蝶。

我是一片糖纸,刚离开你的唇边,寂寞的发现这城市阳光很刺眼。

我只是一片糖纸,曾经我的心很甜,现在只能随风飞到别的世界。

美丽的飞舞,像风一样自由,永远的怀念,你手心的温暖。

新生命的到来!——咪咪生了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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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月一日清晨,还在睡,听到一声“……”(不好形容的声音),“霍”地坐起,跑到天天床前,问:“是你叫的?”(这小小子有时憋着嗓子学猫叫) 天天睡眼蒙蒙:“什么?”哦,糟了,是大肚子的咪咪啊……估计它就这几天,果然……
  新生命诞生了,在阳台上老柜子里。一胎有五个,活了三个……不想详述了,大家看照片吧

刚出生的小猫(5.1)

咪咪是个勤劳爱干净的妈妈,总在舔小宝宝(5.1)

生下来就会吃奶,真理啊!(5.1) (像不像三只小白鼠?


小猫除了吃奶就是睡觉(5.4)


 睡完了再吃(5.3)

瞧这三个小宝宝多可爱  

 

  我第一时间发短信宣布这个好消息,有人回:恭喜你,荣升猫妈!怎么是猫妈?!我回:是猫祖母! 

  三个小KITTY,都是白颜色的,随它们的爸爸大白。一只通身白,长的最大,是大姐;一只头顶一块黑花,是弟弟;一只头顶两块黑花,是妹妹。妹妹最能吃奶了,也最早睁开眼睛。听一个朋友的妈妈讲,小猫7天睁开眼睛,可是我们家小妹今天早上(5.6)就睁开眼睛了。现在,小猫咪还是和刚出生时一样,睡了吃,吃了睡,只会爬来爬去的,可是,明显地长了,叫声也大了。
   
  咪咪真是个好妈妈,没事儿就守着小宝宝们,喂它们吃奶,暖着它们;还不时舔舔它们、舔舔自己,娘四个可干净了。从第三天开始,咪咪也从刚做妈妈的紧张不安中放松下来,第一天,除了我,不许别人瞧。现在,老徐跟天天也常常到阳台上看小猫,跟它们说说话。(老徐同志跟猫咪们讲话时很和善、很温柔的哦)呵呵,前两天,我在家干活,再加上常常趴在地上看小猫,腰酸腿疼, 现在好了。 
  小猫宝宝,快快长大,快快长大吧
4月26日

美国是如何培养精英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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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美国大学对世界高等教育最大的一个贡献,就是其服务社会的精神。绝大多数美国学生,在学期间都打过义工。这不仅仅是做好事而已,也是其大学教育的一部分。

  近几年美国经济转型,制造业没落,服务业崛起,白领工作增加,蓝领阶层乃至工会的势力越来越小。反映到教育上,就是高中生毕业当工人的路几乎没有了,大学入学率急剧上升。2005年秋季,预计有1670万新生进入大学,比5年前增长了120万。美国教育部估计,在8年后,这个数据将增加到1880万。根据2000年的人口统计,美国15-19岁的人口,不过2000万出头。1670万新生中,当然包括许多19岁以上的学生,但毕竟18岁是上大学的正常年龄。这么高的新生数字,说明适龄的青年大多数都上了大学,美国正在走向全民高等教育。

  美国的各类大学将近4000所,吸收这么多大学生,应该是不在话下。但是,精英大学则是有数的。想上大学的人多了,挤进精英大学的路就窄了。这几年大学录取的竞争白热化,各种大学申请咨询公司应运而生。一个考生的大学申请咨询费高达2万美元以上。虽然各大学一再强调多元化、扶助弱势阶层,并在奖学金等方面向低收入阶层倾斜,但是,由于申请精英大学常常不得不花巨款将自己进行职业包装,穷孩子难以竞争。结果,在精英大学中,弱势阶层的地位岌岌可危。比如,黑人和拉美裔占美国大学生总数的1/4。但是他们在一流公立大学中仅占11%。低收入家庭出身的学生在前51所文理学院所占的比例,也从10年前的13%跌到现在的12%。在社会平等这个问题上,精英大学似乎不进反退。一些人担心,这样发展下去,美国的社会流动将降低,逐渐形成一个世袭的精英阶层,能够代表弱势群体的利益的人会越来越少,最后演化成为一个无其名却有其实的贵族社会。

  如果你看看近几年来美国的总统政治,不论是布什还是戈尔,或者是克里、迪恩,全是“常青藤”打造的世家子弟。美国的世袭精英已经形成,恐怕是不争之事实。不过,这些世袭精英,并非像欧洲的旧贵族那样高高在上、完全脱离平民社会。美国的建国之父、第二位总统亚当斯曾说,任何社会最终都将由精英统治。美国与欧洲的不同在于精英的形成过程。欧洲的贵族是世袭的,美国的精英却是基于个人的优异品性、在一个开放社会的竞争中自然胜出。现在美国的世袭精英,并不像当年欧洲贵族一样可以继承家族的爵位,而是必须运用家族的经济资源优势,从小对自己进行超强度的训练,保证自己拥有超强的个人素质。换句话说,世袭是一种教育优势的事实,不是社会等级所保障的特权。教育不成功,社会地位就丧失。而在这种精英教育中,对社会的服务,特别是对弱势阶层的服务,越来越被强调。这就培养了世家子弟的社会责任和对下层的了解和同情,多少缓解了贫富之间的文化和社会冲突。

  在“二战”前,美国被所谓的WASP所统治。WASP是White Anglo-Saxon Protestant(白种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)的缩写,描述的是美国的“建国种族”。那时的常青藤盟校,大多从东北部(特别是新英格兰)地区的少数贵族私立学校中招生,形成了贵族学校(常常是寄宿学校)-"常青藤"这样一条龙的WASP教育体系,保证这个阶层在美国的统治地位。"二战"后,格局大变。政府颁布了退伍军人法案,给退伍兵足够的钱受高等教育。许多下层的退伍兵拖家带口地拥进"常青藤"校园。闹得许多传统的知识贵族报怨这些吵吵闹闹、粗俗不堪的退伍兵败坏了校园的高雅气氛,但这些大老粗们却用行动证明自己是"常青藤"历史上最优秀的学生。到了1960年代,以哈佛为首的精英大学,开始以学生的学术素质而非家庭背景为录取的主要标准,强调标准化考试的成绩,平民子弟和WASP子弟能够平等竞争,SAT的高分比显贵家庭出身更管用。特别是各大学强调多元化,采取各种政策向弱势阶层倾斜,种族平权法案也引导学校的录取照顾黑人,一般富裕的白人子弟就不再有往日的优势,如果不属于祖祖辈辈上名校的校友子弟,甚至为了进同一所大学要比穷人或少数族裔的孩子考更高的分才行。这样,"智力阶层"逐渐取代了贵族阶层。

  不知不觉中,随着大学竞争的激烈,精英大学的申请者分数越来越高。比如,Pomona College 2005年招收的学生中,有1/3在SAT考试的语文或者数学项目上获得满分。Davidson则有1/4的学生的SAT成绩高达1500分以上(满分为1600)。这还是几个精英的文理学院,不是"常青藤"。哈佛、耶鲁学生的成绩就更可想而知了。

  由于大量学生的SAT成绩都快到了顶,再看分数录取就已经意义不大了。高分只是进名校的一个必要条件,但不是充分条件。在高分之外,必须有其他的课外业绩。结果,美国的中学生们在学期中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能力,漫长的夏季则成了他们创造自己的课外业绩的繁忙季节。著名的考试补习公司"普林斯顿评论",还出版了一本《青少年过暑假的500中最佳方式》,告诉学生暑假是为上大学打基础的关键时刻。

  要了解这些中学生的暑期计划,我们不妨看几个简单的例子。

  克莱顿(Jessica Clayton)是一个科罗拉多州的高中生。她的SAT拿了1540分,几乎到顶。她上个学期通过了5个高级课程的考试,这等于提前修完一些大学课程,使她获得了上大学后免修这些课程的资格。她每个月在一个中学打两天的义工,并在一个饮料店工作,还是学校越野长跑队和兜网球的队员。不过,当一个常青藤盟校的录取人员告诉她另一个申请者为竖琴作曲、并出售自己的光盘资助慈善事业时,她马上坐不住了。她用自己辛辛苦苦打工挣来的钱,跑到了秘鲁,帮助当地人油漆学校建筑、收割小麦、组织清理垃圾。结果,2005年她虽然没有进"常青藤",却被几个精英名校录取。

  戴利(Will Daly)是一个来自马萨诸塞州的18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。2004年夏天他跑到印度,用3周时间在那里设计英语课程,又花了3周时间旅行。另一个来自新泽西的高中应届生杰曼(Daniel Germain)则到印度教英文、建足球场,做其他一些"值得做的小事"。弗里德曼(Liza Friedman)是来自曼哈顿的高中应届毕业生。她申请时提交的文章写的是她越南旅行的经验。她还到斯洛伐克和坦桑尼亚进行社会服务,并由此决定从事非洲研究。她还为国际特赦组织工作过。这些国际经验,使她被几个大学看中,虽然她还在等自己首选学校的录取通知。

  不仅是高中应届毕业生,一些更小的学生也开始为了进名校而提前行动。来自纽约州的科恩(Jamie Cohen)年仅16岁,却要到非洲的塞内加尔工作4周,照顾艾滋病患者。然后她马上飞回美国,到耶鲁大学参加青少年艾滋病大会,提出自己的"艾滋病行动计划"。

  现在离她申请大学,还有18个月之遥。巴拉茨(Amanda Baratz)是来自加州的一个14岁的女孩,还没有参加SAT考试。不过,这个夏天她要到Georgetown University上一个5周的医学课程,并观察心脏外科手术。

  这些努力,无非是针对精英大学的要求而去。一些大学的录取人员明确地说,他们要看申请者在社区服务方面的创造精神。美国的一些高中,甚至把社区服务当作毕业的一个条件。一大批组织暑期计划的公司也应运而生。参加一个暑期计划,到发展中国家当义工,常常消耗一个学生7000多美元。而这个钱不少是这些孩子自己打零工挣来的。一家大学申请咨询公司的负责人对申请者提出的建议是:上完高一要去当实习生,一年至少打100个小时的义工,并且要有"真正的工作"经验,比如在主要的投资银行或国际知名的博物馆工作过。如果这还不够,那就要去墨西哥10周或到亚洲旅行。

  暑期计划毕竟很短,有时不足以建立惊人的履历。这就使“空缺年”计划大为流行。关于“空缺年”,笔者过去有所介绍,就是学生在高中毕业和上大学期间,打一年义工,从事社会服务。美国的孩子想进的大学没有进去,就相当于中国的孩子高考落榜。在中国高考落榜后,要复读,要继续背那几道题。这些美国的孩子,则跑到贫困社区志愿服务,或者到国外旅行,开开眼界,使自己变得更有竞争力。哈佛大学录取与奖学金部的院长菲茨西蒙斯(Williams Fitzsimmons)承认,有时经过这一年,同样的学生就变成一个更理想的录取候选人。

  努涅斯(Cris Nunez)本来就读于新罕布什尔的大名鼎鼎的精英寄宿学校Phillips Exeter Academy,但因为吸毒被学校开除,2004年申请了9所大学全部落选。结果,他花了10个月的时间,到阿拉斯加为红十字会工作,证明自己成熟了起来。结果,2005年再度申请时,原来拒绝他的芝加哥大学录取了他。不过他决定去Swarthmore College,一个头一年没有申请、但在本科教育上更有声望的学校。佩布莱斯(Mariah Peebles)则是个无可挑剔的高中毕业生,顺利被哈佛大学录取。但是她已经被紧张的学校生活弄得对读书没有胃口,于是决定推迟入学、先参加一年的海外课程:在法国的一个家庭学习法语,到墨西哥学习帆船驾驶,最后到秘鲁的学校和印度的孤儿院打义工。

  可想而知,能够干这些事情的,大多是来自富裕家庭的孩子。他们花得起钱,当然比穷孩子有优势。不过,话说回来,他们花钱积累的这些经历和训练,大多数是在为下层社会提供服务中完成的。一些最热门的暑期计划,就是组织他们去发展中国家扶贫。所以,尽管目前的大学竞争对富家子弟有利,但这些富家子弟只有通过接触和服务下层来培养自己才能有竞争力。两年前,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,容许大学录取时考虑种族因素、照顾少数族裔,这就更加给富裕的白人学生带来了压力。一位Amhirst College的录取人员公开说:"如果你来自弱势家庭,艰苦奋斗,即使SAT分数低一些,我们也可以考虑给你机会。如果你是来自富裕家庭,已经在生活中获得了一切能够获得的机会,那么高分本身并不能说服我们再给你一个机会。"所以,精英家庭的孩子想胜人一筹,就得加倍努力。用一个学生的话来说:"你不是橄榄球明星,不是少数族裔,你和我们一样,是一个上私立学校的蓝眼睛的白孩子。你得想办法让人家觉得你特别才行。"

  只要大学录取有激烈竞争,中学教育就不可避免地要围着高考的指挥棒转。中国是如此,美国也不例外。所不同的是,大家培养精英的理念有所不同。欧洲是研究性大学的先行者。美国对高等教育的最大贡献则是服务社会的理念。富裕家庭的子弟,要通过参与基层社会来完成自己的精英教育。从“二战”以来,几乎每二十年,美国的高等教育就对精英子弟提出新的挑战,逼着他们不断地适应,无法故步自封。如今全球化的浪潮排山倒海。美国精英家庭的孩子,不少十三四岁就开始计划上大学,十五六岁开始就周游世界,到贫穷的发展中国家锻炼,成为全球社会的一个积极参与者。虽然贫富分化、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还远没有得到解决,但是,许多富家子弟为了上大学参与了这些暑期和“空缺年”的课程,改变了自己对世界的看法,了解了不同阶层人们的生活,成为有责任感的社会精英。

 

  (摘自《美国是如何培养精英的》,新星出版社2005年8月版,定价:20.00元。)

4月16日

猫咪的心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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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这句话:
A laptop cat is more soothing than a laptop computer.(躺在腿上的猫比搁在腿上的笔记本电脑更能给人以慰籍。)


We all need to spend some time alone.(我们都需要一些时间独处。)

When you can lie in the sunshine, do so.(能在阳光下躺一会儿,就躺吧。)
 
Enjoy the company of children...(要乐于与孩子做伴……)
 

Find a special spot and spend a lot of time there.(找到一处特别的地方,就在那儿好好呆上一阵子吧。)
 

Don't stifle your curiosity. (可别抑制了你的好奇心。)
 

There's no better time for a quick nap than right now. (马上打个盹再好不过了。)
 

It enhances your reputation if you're a little mysterious. (带一点神秘感有利于你的好名声。)
4月12日

读子尤的相声《漫画迷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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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晚睡前读子尤的书,读到《漫画迷》一篇,哈哈大笑,并念给老徐听,他也笑;笑罢关灯睡。心想,子尤还说自己写的相声不好笑,连哭的心都有了,这孩子,真是自我要求太高,怎么不好笑?10岁的孩子,能写出这样的相声,要让孩子们排练一下到晚会上演演,还不笑死人,呵呵,不知天天是否有这个表演才能……

  今天吃早餐时,我就忍不住给天天唠叨《漫画迷》,并拿书来读给他听,刚读到“咱们对门儿的张叔叔不是个瞎子么”,天天就哈哈笑起来,仰着脸,眯着眼;继续读,他喝奶昔的时候还笑,我心下忐忑,怕他笑呛了;念到把虎画成了猫,天天说,我一猜就是画的像猫,嘿,他在那接着包袱呢!快到结尾处念到“漫画迷”登成绩总是“等会儿、等会儿”,冲天天眨眨眼,这个小小子儿有时候做事情也老是“等会儿、等会儿”,老是让妈妈“敏于行、敏于行”地催着,看看吧,“等会儿”是个啥后果。

  念完了,天天和爸爸也穿衣戴帽,出门儿了

  我,也得“敏于行”了,麻利儿的,上班儿去了

  (我怎么成北京人儿了?!

 

4月10日

西班牙饮料——香格里亚(Sangri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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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一次喝Sangria其实是在必胜客,必胜客推出阶段性的西班牙风味批萨,还有香草虾和橄榄小菜,以及这种含酒精的饮料,名字却叫做“浓情烈焰”,热情的深红色,冰凉,隐约的水果味,一杯未尽,就感到它的“浓情”——头有点儿晕忽忽了,那时,就有些喜欢了。
  3月份去北京看意大利文艺复兴展,到一家西班牙风味餐厅(阿山蒂)吃饭,点了推荐的饮料Sangria(网页上推荐:"此外,还有由红酒、气泡酒、白兰地、新鲜果汁及切块水果调制成的sangria饮品,更具西班牙韵味"),又一次喝晕忽了,可没有联想起必胜客的“浓情烈焰”。直到有一天下午和朋友Vicky在必胜客聊天,说起在北京吃的西班牙餐还有Sangria,Vicky是阿根廷女孩,母语是西班牙语,又作厨师,当然知道Sangria,经她提醒,我才联想起“浓情烈焰”。

阿山蒂的Sangria

 

  上个周末收到一份芬理希梦(felissimo)的电子杂志,上面就有Sangria的制法:橙子一个、柠檬1/2个、苹果1/2个、香蕉一个,将以上水果切成小块装进瓶子里,再倒入一瓶红葡萄酒,然后储存于阴凉处,经过一个晚上之后,将酒冰好后即可饮用。水果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任意几种。稍微加点糖,使味道发甜,也非常好喝。

 

自制的Sangria

 

    试做一次,味道不错,果香浓郁,有回味,就是水果浸泡久了口感一般。我想,可以用葡萄酒和橙汁柠檬汁勾兑,然后加入切成丁的苹果,效果大约同阿山蒂的类似,酒和果汁的勾兑比例需要进一步尝试。
  

  田晓菲在《赭城》(一本关于西班牙安达卢西亚摩尔人历史和文化的书)里有关于Sangria的描写:

  我所钟爱的西班牙饮料是香格里亚(Sangria):它以红葡萄酒、水、柠檬汁混合而成,有时调入少许白糖和碎切的水果。深红的香格里亚,它的颜色是激情的颜色,也是黎明玫瑰颊的颜色。它的甜美滋味非常具有欺骗性,因为它的后劲很厉害。哪怕不会喝酒的人,也往往屈服于它的魅力,甚至可以接连不断地喝下去,正是因此,很容易就喝醉了。

  香格里亚是危险的爱情。

4月9日

榆钱儿与竹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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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终于又到周末啦。因为上个周末加班,所以觉得这个周末等待得那么漫长
  我的公公婆婆,老徐的爸妈来了,老两口去南方旅游,返家途中来我们这儿暂停。旅行很累,老人出门少,事先没跟旅行社沟通好,一个老人团,一星期转了五个城市,累得够呛啊。在我家歇了几天,任凭我们挽留,也要回家,周六下午便离开了。
  这个周末两天都是阳光灿烂。春暖花开,人们都换下了冬衣,到处是生动的气息。真好
  感觉好长时间没正经做饭了,想着春季新鲜上市的那些好吃的作物,竹笋、豌豆蚕豆、新土豆新西红柿、榆钱儿荠菜……很想往呢。周日,我和老徐特意乘公共汽车到山师东路的菜场去,要认真采买一番。顺便去看了天天今年要上的中学,学校里面还不错,位置却在一个集市里,比较乱
  中午做了两个菜,实际上是一菜一饭。本来是想做一个笋烧肉,到了集市看着这个那个都不错,几样都买了一点,于是就成了一个“乱炖”,呵呵,味道还不错

炖春什锦(还冒着热气儿呢^_^)

  • 主材:猪后腿肉、新鲜竹笋、蘑菇(我买了一种柱状的挺结实的菇,叫不上名)、玉米(速冻的)、藕
  • 调味料:酱油、料酒、花椒大料等(尽量多来几种,丁香桂皮豆蔻小茴香什么的,我装料包的时候一眼瞅见迷迭香的瓶子,顺手来了点儿,可也没尝出啥味儿来,就不建议放了)
  • 做法:
  1. 准备:肉切块,竹笋切滚刀块,用开水汆一下,以防竹笋麻口。
  2. 油烧热,放入肉块快炒,表面发白的时候加入料酒和酱油(炖菜料酒可多加点儿),翻炒,加些热水,若有啤酒替代热水更好,这时锅里的汤汁大约及肉块的3/4处,加入料包,沸腾加搅拌3分钟(这个程序不可跳过,能使酱油和调料通过料酒的挥发多一点跑到肉块里去。)
  3. 加入笋块和玉米,再加热水,水位和肉菜基本持平。(喜欢吃甜一点可以加适量砂糖)
  4. 锅里的先炖着,切蘑菇切藕,估摸着有10分钟左右放入蘑菇和藕继续炖。
  5. 开锅后小火再炖上15分钟左右,就差不多了。

      乱炖的好处在于味道更丰富,不信你可以尝,开始时的汤汁味道是单调的,等炖好了之后,口感就比较鲜甜可口了。

  还做了一个粉蒸榆钱,这个很好做,榆钱加小米面玉米面(玉米面有点粗糙,怕剌嗓子眼儿可不加),加水和适量盐拌匀,水不要加太少,看上去像很稠的粥才好,开始我放水少,蒸到一半搅拌的时候发现太干又加水,因为米面也是很吃水的。上锅蒸的时间大约是10分钟。(吃的时候应该配醋蒜泥,香!)

蒸榆钱儿

  做饭的时候老徐同志过来视察,说道:我就爱的饭。(真的? ) 说完自己不好意思,嘿嘿笑着走开了

  开饭时天天悄悄问我可不可以看着电视吃,又来了,电视真让人头痛,回答当然是,不行,应该大家在一起吃哦。我们边吃边聊今天看学校的事儿,老徐和我还喝了自制的Sangria(下回介绍)。我吃得不少,最后一个离开餐桌,老徐善意提醒:别吃太多啦。

3月26日

春天花花裤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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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天中午去丝绸公司门市部买几粒扣子,顺便去二楼的成衣部瞧一眼,也没抱什么希望的,丝绸公司是老国企,生意一直不怎么景气,一楼的丝绸面料还常更新,二楼的成衣就无什么风景,让人不来也不惦记。
  打眼一看就让人气馁,怎么还用那么丑的面料来做衣服呢
  然而走到最里面,却发现了几条花裤裤,面料是真丝绢纺的,滑爽厚实,图案也看着舒服。还便宜,46元一件,惊喜。快到夏天了,在家或出门,这种裤子都很实用,便买了这两条。
  
               细节
  这条“邮票”裤特别有意思:水果图案的邮票上印着美国的州名:GEORGIA(梨), CALIFORNIA(柠檬), MICHIGAN(樱桃), HAWAII(菠萝), OHIO(葡萄)……,以及一句句的话:
  Regards to you wife(向你致意老婆)
  The weather is great!(天气真好!)
  Love this country!(喜欢这乡村!)
  With you were here!(如你在此!)
  See you in a few days(几天后就见着你啦)
  I'm staying another month(我还得再呆上一个月
  ......
  可以想象一个离家谋生的先生(比如说推销员?呵呵),每到一处写一封家书,记录着行走的生活,诉说着对家人的思念……然后贴上各地的水果邮票,寄给亲人

  这一条“花盆”裤,让人联想起,阳光下漂亮的小房子和种着花花草草的阳台,惬意啊……,让人怎能不喜欢

梳辫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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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星期六,天气好,带夫携子回娘家
  心血来潮,梳了两条麻花辫子。拿梳子让天天给分了中线,自己举着手臂编了辫子,很松,凑合着呗,从小就编不好辫子
  还是我当先头部队,骑自行车先去娘家打前战,老徐和天天随后到达。
  和妈去超市,路上说话。
  妈:“你现在头发少了,辫子这么细,是减肥减的吧?”
  我笑道:“哪有啊,妈,我还能不老么,岁数大了自然头发就少了,你不也是么。”
  小时候头发多,妈每天给我梳头,通常梳两条辫子。
  我随口说起:“我小时候你给我梳辫子梳得那么紧,我自己可梳不了那么紧。”
  妈:“那当然,梳得紧点儿,你一天都扑拉不开,要不中间还得给你再梳一次。”
  呵呵,这么回事啊
  那个年代,做父母的,时间紧,钱紧,对孩子,只能从最实用的角度出发了。
  中午吃过饭,让老徐先骑车子回去,他得睡午觉。我和天天再呆会儿。
  然后下楼两回,一次是去原先的老邻居家串门;另一次是院里来了爆米花的,和天天拿着大米和篮子去爆米花,这情景我们小时候常有,天天却很少见了,他很好奇,也很执著。
  这天风大,到下午我的麻花辨就散了,于是让妈帮我再编起来。妈坐床上,我坐凳子上,王伯伯(妈的老伴)说:“多少年没给闺女梳头了啊。”
  我说天天给我分的中线,妈笑了,呵呵,分歪了
  我想起新买的房子,随口嘟囔一句:“什么时候,咱们能住在一起呢。”  
  我的新房子呀……i会不会有一天:妈白发苍苍,还给我梳辫子……
3月25日

咪咪怀孕了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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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下班回来抱咪咪,觉得它的肚子有点沉甸甸的,再仔细摸一摸,好像又正常。不过联想起最近一段时间,给她加粮加水比以往要勤,猫粮下得比较快……咪咪是不是有小宝宝了呢?
  吃过饭陪天天去书店,顺便去了趟超市,买了两个猫罐头,交款的时候,收银大姐挺好奇的:“这是猫吃的吧?”我说“对”。
  收银:“还给猫买罐头吃么?”(这很FB么?)
  我:“我家猫它……怀孕了。”(虽然还没落实,哼)说话的时候,我觉得我笑得很灿烂,还有点骄傲的意思
  收银大姐也笑了:“呵呵,呵呵,猫,还怀孕了?”
  我:“嗯,需要补充营养。”
  “养那玩意儿干嘛?又费事,还得花钱,还怪脏的。”
  (被问过N次了,有一次答:“养宠物也表明人与自然能和谐相处。”(形而上))
  高兴的情绪没受影响,仍是笑:“没事儿啊,猫也挺可爱的。”
  回家。
  咪咪吃了一小盒罐头。
  继续观察中……
 

白猫是借来的,咪咪宝宝的爸爸^_^